對于實施檢定的測量儀器設備,其檢定周期在對應的計量檢定規程中有明確的規定。確定測量儀器設備的校準周期時,儀器校準檢測,如果該儀器設備的技術標準中有規定,則執行標準要求,例如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的標準規定“正常使用的設備,長不超過1年應進行1次檢驗”;如果相關的標準中沒有規定,可由實驗室從設備的技術特性、使用頻次等方面來考慮。對于后者,實驗室應對校準周期的確定進行必要的審批。
計量儀表在本校準周期內日常檢查或生產過程發生故障、失靈、明顯的失準,如果是關鍵計量儀表,合肥校準檢測,也是要啟動偏差調查,同樣道理,需要對本校準周期內所有產品進行質量回顧。
很多計量機構對于校準的數據,往往不記錄維修、調整前的“不準確”數據,只記錄維修、調整后的“準確數據”,校準檢測公司,即校“準”后的數據,計量校準檢測,所以我們看到的只是合格的或者符合要求的數據,至于“送校”之后校“準”之前計量人員做了什么,我們無從追溯,那么,即使在這個計量周期內儀表已經失準,我們也是不知道的,對產品質量造成的影響也被掩蓋了。所以我們應該與校準機構特別說明,校準測試的第1組數據,無論準確與否都要如實記錄,然后才是調整、校“準”或維修……這一條1好簽在委托校準合同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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